为加强学生管理,调动班主任工作积极性,促进班主任队伍建设,提高管理水平,创建和谐校园。依照“班主任量化方案”考核结果,特制定本规定。
一、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每月公布一次,每学期汇总一次。连续三次月排名在后三名者,予以撤换。每学期排名前三名班主任费上浮20﹪,排名后三名班主任费下调20﹪。
二、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选模范班主任的主要依据,并记入本人业务工作档案,作为提拔晋升参考。
三、未担任过班主任的教职工,不能晋升和聘任职称。
四、由于工作不负责任造成重大事故发生的班主任,予以解聘并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五、在国家级报刊杂志发表一篇学管工作文章奖励500元;在省级报刊杂志发表一篇学管工作文章奖励300元;在地市级报刊杂志发表一篇学管工作文章奖励50元;在校报发表一篇学管工作文章奖励5元。
六、对于工作认真负责、积极肯干、富有成效并连续三年被评为模范班主任的教职工奖励10000元。
七、每年组织模范班主任赴外地参观学习一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