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卫部门是专门负责安全保卫的机构,在单位一把手和公安部门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,职责是:
1、根据上级机关和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,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,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意见。
2、定期向单位领导、上级保卫部门和公安机关汇报安全保卫工作情况和工作动态。
3、做好对职员的政治思想教育、技能培训和对职工的法制及安全防范意识教育,加强对枪支弹药,电视监控,报警设备,灭火器材,警用器材和要害部位的管理、督促和组织各项安全规章的实施,定期不定期地对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检查,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,帮助有关部门消除不安全因素,协助业务部门和有关科室做好防诈骗、防抢劫、防盗窃工作,负责本单位诈骗、盗窃、抢劫及涉枪案件的报告、统计及管理工作。
4、积极做好预防工作,防止事故和案件发生,协同保密组织做好保密工作。
5、密切与当地公安机关,联防单位,企事业机关团体的联系,为本单位综合治理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。
6、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。